为什么要把租房者称为房东!?有什么典故吗?
1、正确答案:A 古时主位在东,宾位在西,向有东道主一称,故“东”字在词汇中常有“主”之意,所谓的房东就是房主人的意思。一般,房东特指出租或出借房屋的人(对“房客”而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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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这个房子在以前都是不能给外人住的更不要说出租给其他人了,因此这个原因房东都是表示是这个房子主人的一个意思。
3、“二房东”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,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,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“二房东”。从法律意义上来讲,房屋出租人为房东,承租人为房客。
4、承租人可直称为“租赁人”,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,如摊位、店面、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,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,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“承租人”。 是租房子的人。